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海軍一名少校阿華(化名)與單位一名女士官小青(化名)一起去宜蘭出差,結束工作後在飯店參加調酒活動,阿華卻趁小青醉酒時以「幫忙查看打蟑螂」為由進入她的房間,然後對她強吻、撫摸,並在未取得她同意下硬上得逞,事發隔日,小青主動告訴部隊學長此事並報警,警方將阿華移送偵辦,阿華也被依乘機性交起訴,全案經宜蘭地院審理後,判處阿華有期徒刑3年4個月,可上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海軍一名少校阿華(化名)與單位一名女士官小青(化名)一起去宜蘭出差,結束工作後在飯店參加調酒活動,阿華卻趁小青醉酒時以「幫忙查看打蟑螂」為由進入她的房間,然後對她強吻、撫摸,並在未取得她同意下硬上得逞,事發隔日,小青主動告訴部隊學長此事並報警,警方將阿華移送偵辦,阿華也被依乘機性交起訴,全案經宜蘭地院審理後,判處阿華有期徒刑3年4個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阿華與小青同在海軍某單位服務,彼此是長官與部屬的關係,2人去宜蘭出差後回到下榻飯店後,當晚一起參加飯店舉辦的調酒活動,結果小青不勝酒力先回房間休息。
孰料過沒多久,阿華突然按門鈴表示,要進去「幫忙查看打蟑螂」,小青因為意識模糊,便讓阿華進入房間,阿華接著對小青說「難得遇到聊得來的人」,希望能抱抱小青,結果阿華突然就將小青壓制在床上,小青試圖推開未果,完全無力反抗,阿華便硬上小青得逞,還說他「已結紮」,事後再幫小青穿回內褲,然後離開房間。
直到翌日退房前,小青透過訊息質問阿華「學長你昨天侵犯我了。」阿華回覆「真的對不起,不知道能否談談?」小青隨即向部隊同事說,「我昨晚被上了」、「我不是故意讓他進房」,並請求飯店保留證據,警方調查後,也在小青體內檢出與阿華DNA相符跡證,並確認雙方並無情愫等關係。
而阿華對此辯稱是雙方酒後合意性交,但法院認為他的供詞前後矛盾,起初否認性行為,直到鑑定結果出爐才又改口,而小青證述前後一致,並有心理創傷以及與他人對話紀錄佐證。
法官指出,性行為必須建立在清醒與明確同意下,對方沉默、模糊、無反抗能力時皆非同意表現,「沒有說不行,不等於願意」,此案屬於明顯利用醉態趁機性交。
法院最終認定阿華為滿足私慾,傷害同仁信任,性侵行為造成女方嚴重心理陰影,犯罪惡性重大,應予以嚴懲,因此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4個月,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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