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名嘴黃揚明去(2024)年2月初,在媒體節目上稱「民進黨開出八位數字利益,爭奪立院龍頭」,遭民進黨提告,向其求償100萬元,並負擔刊登澄清啟事費用。台北地方法院今年2月26日判決出爐,認定黃未盡查證責任,黃所言確已損及民進黨名譽,有正式公開澄清必要,並負擔民進黨刊登勝訴啟事一日之費用。後黃上訴二審,高院法官以臉書刊登澄清啟示為調解條件,黃揚明今(8)天在臉書刊載聲明,並信守捐款80萬元的承諾,將陸續捐款完成。
黃揚明透過聲明指出:「關於聲明人於113年2月3日YOUTUBE平台中天新聞頻道影片,發表:『民進黨有人接觸國民黨的特定立委,開出8位數字的利益千萬元以上,希望可以跑票』等言論,經訴訟程序過程釐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808號民事事件),上開事件之接觸者無法證明為民進黨人,特予聲明如上。」
黃揚明提到,此聲明是因去年的民事訴訟,近日以和解收場,此次訴訟過程,扣除兩個審級律師費等相關必要支出約20萬元,他將信守承諾捐出80萬元。黃揚明透露,目前已完成捐款包括:按月捐助長期關注基層棒運發展的球芽基金2萬元,從這個月起連捐36個月,共計72萬元;以及一次性捐助林智勝曾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台灣原住民族棒球運動發展協會3萬元。黃同時也附上捐款證明。
《中天新聞》節目去年2月3日,以「立法院龍頭戰再爆內幕」、「黃揚明大爆料,民進黨開出八位數字利益」為標,播出相關評論與新聞節目,而黃揚明於節目中,直指民進黨為拿下立法院長,「民進黨有人接觸國民黨的特定立委,開出8位數字的利益千萬以上,希望可以跑票」等言論。民進黨認為黃的言論子虛烏有,不實影射民進黨以對價關係、賄賂等方式影響選舉,足以貶損民進黨的聲譽,提起民事訴訟,向黃求償100萬元並負擔刊登澄清啟事費用。
黃當時對此辯稱,他在發表言論前,曾向立委徐巧芯查證,之後他將採訪所得轉述,沒有故意、過失損害民進黨名譽;另外,他認為當時國人關注立院正副院長選舉手段正當與否,民進黨的名譽權保障應有所退讓,且原告是法人,沒有精神上痛苦可言,請求法院駁回。
台北地院則是指出,徐巧芯在作證時,稱消息來源是轉述自另一藍營不分區立委柯志恩,且她說是「民進黨或綠營或綠營支持者都可能是開立8位數的人,並非僅限於民進黨」;但黃揚明在節目上,卻公開直接指名是民進黨開出8位數字利益,也沒有再向柯志恩查證,後再上節目陳述,認定黃有未達到查證義務。
黃揚明今天也指出,目前還有5萬元捐款額度,預計在10月底前完成捐款,屆時也將貼出捐款證明以昭公信。最後黃則說:「沒有什麼要多說的,我會繼續向前,持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