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張家維 南投報導
這樣借發財金不會發財,還可能被發監坐牢!新竹市一名62歲的周姓男子,撿到身分證,冒用他人身分資料,向南投竹山紫南宮借600元發財金。廟方發現報警,結局被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要付出200倍的代價。
南投竹山紫南宮出借發財金,有人不遠千里來求財,但方式不正當也不行!新竹市一名62歲的周姓男子2024年10月在新竹一間網咖撿到楊姓男子的身分證,不但沒歸還,竟和朋友前往南投紫南宮,冒用楊姓男子身分借金,請朋友幫忙填寫資料,領取600元。但紫南宮人員受理借金無數,一看就發現不對勁。

竹山紫南宮主委莊秋安:「他六十幾歲,本身(和身分證)差太多,所以我們那個小姐就說你不是本人就沒辦法借給你,他就在那邊「盧」要借金,撿到別人身分證謊報要借金,他這個擺明是不還的啦。」62歲的楊姓男子拿的身分證卻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身分,差這麼多,工作人員報警處理。竹山紫南宮出借發財金,要先向土地公擲筊借金,從100元最多借600元。周姓男子竟冒用身分直接想借金600元。

周姓男子有毒品相關前科,出獄後缺錢花用,就缺這幾百元!拿著撿到的身分證冒名向紫南宮借金,涉及偽造文書罪,遭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借600元不想還,這下要付出200倍的金額。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