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家講(影)/陳智菡見柯文哲!成抗告理由?陳君瑋:同案證人大於清單證人!

  • 發佈時間:2025/09/10 16:33更新時間:2025/09/1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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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家講(影)/陳智菡見柯文哲!成抗告理由?陳君瑋:同案證人大於清單證人!
陳智菡見柯文哲!成抗告理由?陳君瑋:同案證人大於清單證人!(圖/頭家來開講)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8)日才交保,北檢在(9)日就以五大理由對柯文哲、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的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其中一項理由,是指柯文哲與本案證人、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還有議員陳宥丞等人同車,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不過陳智菡今(10日)強調,「我沒有被列在證人清單」,表示一切由律師團處理。而針對沒被列在證人清單上的證人,到底能不能接觸,律師陳君瑋在《頭家來開講》節目上直言,「還是不能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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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君瑋分析,證人在法律上有兩種,一種叫證據清單,一個叫做同案案件的證人,證據清單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起訴覺得柯文哲犯罪,他覺得當下跟本案有關的證人,他會列在證據清單,所以是有一個表格,但同案被告、同案證人是不限證據清單,也就是說同案的證人是比較多的,包含偵查期間曾經被傳喚,或是一審也可以傳新的證人,法律並沒有規定說只能傳證據清單那一份的證人,這個案件的證人是遠遠大於證據清單,當初法官給這柯文哲具保的裁定說也明確寫出,不得與同案的證人有任何接觸,並沒有限證據清單中,這是法官的條件。

台北地院已收到抗告狀,高院今上午表示待分案後通知,若駁回抗告則交保確定,不得再抗告,如果發回更裁,將由北院開庭針對是否羈押柯文哲或加保或維持原裁定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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