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藍白先前聯手強修《財劃法》,不過分配公式卻出包,造成多縣市稅款不增反減,中央更有超過300億發不出去。台中市長盧秀燕邀請14位縣市首長,昨(10)日共同召開記者會並簽署「15縣市長捍衛地方補助聯合聲明」,指稱應保障地方統籌分配款、一般性補助款只增不減。對此,行政院主計總處澄清,明(2026)年度預算仍將以財政均衡補助機制,保障各縣市補助款項「只多不少」。
主計總處指出,考量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自有財源大增,惟水平分配公式著重人口及營利事業營業額等指標及權重,造成具財政優勢之市縣更具優勢,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中央財源雖受修法影響大幅減少,明(2026)年度預算仍將以財政均衡補助機制,保障各縣市所獲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加總,只多不少。
有關「15縣市長捍衛地方補助聯合聲明」提到,一般性補助款應回歸透明、公平、公開的公式設算分配,不宜改為申請制;主計總處則回應,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財源大幅增加4,165億元,惟相關事權未配合移轉地方,加以一般性補助款依法仍須持續編列2,501億元,中央必須調整補助項目及範圍,將一般性補助款原市縣自治應辦之教育及基本設施等基本支出。
對此,主計總處也表示,除保留社會福利經費協助弱勢外,其餘回歸由地方以所獲統籌分配稅款辦理,另須由一般性補助款指定辦理中央引導之重點工作,則由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
為確保補助機制之公開透明,主計總處於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2條訂有相關規範,各主管機關應就補助項目、補助比率、計畫評比基準及相關程序等訂定處理原則;對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補助款,應於確定次一年度補助款補助項目後,按各該補助項目性質,訂定明確與客觀之審查、評比基準、財務計畫檢核基礎及撥款方式等規範,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最後,主計總處強調,針對聲明「中央原已核定給各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以及計畫型補助款,應受到保障」一事,因地方獲配財源大幅增加4,165億元,中央與地方財政資源經調整,衝擊中央可運用資源,補助能量勢必受影響,不得不重新檢討調整各項補助款金額,明年度預算仍將以財政均衡補助機制,保障各縣市所獲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加總,只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