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市林姓男子2024年3月9日駕駛iRent共享汽車,行經暖暖區源遠路涵洞附近時因疲憊想睡,恍神自撞護欄後翻覆,造成車輛毀損。營運商和雲行動服務公司向林男求償39萬998元,林男嫌金額過高不合理。基隆地院審理後,判決林男應賠償28萬6287元。
判決指出,羅姓女子2024年3月8日在iRent平台租車,違反租賃契約將車輛交由林男駕駛。隔日上午8時30分,林男駕駛至基隆暖暖區源遠路涵洞附近,因太累想睡不慎自撞路邊護欄導致車輛毀損。和雲公司事後花費維修費37萬4998元、拖車費1萬6000元,向林男求償全額。
林男辯稱維修費過高,主張公司維修前應先詢問他,且該車並未遭嚴重撞擊,維修費卻高於市價顯不合理,也應先扣除保險理賠。
法官檢視車禍現場照片,認為林男先撞路邊護欄再撞樑柱後翻覆,汽車受到嚴重撞擊,且經修車廠確認必須修繕,修繕必要,求償有理。
法官指出,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事故車已使用1年2個月,汽車零件費用25萬6768元應扣除每年折舊千分之369,計算後林男須賠償零件費用15萬2057元,加上工資11萬450元、油料4480元、外包費3300元、拖吊費1萬6000元,共計28萬62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