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財劃法》爭議持續延燒,不僅分配公式出包導致多縣市稅款不增反減,中央更有超過300億發不出去。台中市長盧秀燕先前邀請14位縣市首長召開記者會,指稱中央應該要「放下屠刀」;她昨(16)日更於議會答詢時表示,新版《財劃法》法條沒有錯誤,不過「算式有2種」。對此,財政部澄清「只有1種算式」,其他變通之算式均與法律規定不符。
盧秀燕昨日指出,新版《財劃法》法條沒有錯誤,但算式有2種,如果採1道算式法,就有300多億元未分配,2道算式就能全部分配1節。
對此,財政部說明,鑑於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明定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本島直轄市及縣(市)及2.5%分配離島之計算公式,其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致無法全數分配。
財政部強調,鑑於分配公式之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尚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之文義範圍自為解釋,分母依法只能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只有1種算式,其他變通之算式均與法律規定不符」;至於無法分配之數額,本質上仍為普通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能移作他用,未來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