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周刊王
去年老婦小愛發現丈夫阿德常外出又上旅館,疑似出軌,但她沒有揭發,而是選擇調查一年後,在旅館直接抓包,小愛對小花(皆化名)提告,最後法院判小花要賠償5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愛跟阿德從1985年結婚至今,育有二名子女,家庭生活和諧圓滿,共享含飴弄孫之樂,但阿德在去年開始以工作為由頻繁外出,小愛調查後發現,他常跟小花開車出遊、互動親密漫步於海岸觀景平台,甚且多次前往汽車旅館獨處長達近3小時。
而今年1月,當阿德要開車離開汽車旅館,被小愛攔阻後質問,他坦承跟小愛交往並跟她道歉,當時小花在一旁,卻沒多做解釋,所以小愛要對小花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小花辯稱,她對跟阿德單獨開車出遊、出入汽車旅館的影像不否認,但2人所有往來都是工作上正常合理互動,並無逾越倫理或法律界線的行為,小愛所提證據實不足作為不正當男女關係之證明,而小愛跟阿德的婚姻關係早已破裂,想藉此將婚姻不睦的責任推給她承擔。
法官認為,阿德曾跟小愛坦承,「妳不要用這種態度,我跟妳說,妳如果要這樣弄,今天就算沒有她也會有別人啦!」、「講句坦白的,沒有她我也可以找別人配合……」、「道歉我會道歉,只是說我們之間的爭議太多了…」、「做錯什麼?她沒做錯什麼啊,只是眼界不開嘛,啊你也知道,我們裡裡外外打拚,風花雪月總會有的嘛……」
法官表示,2人單獨單獨駕車出遊、相偕漫步看海,周遭皆無他人,兩人單獨出入汽車旅館等情,小花也不否認,汽車旅館均屬隱密封閉空間,於一般社交活動不該單獨相處數小時之久,顯見兩人早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往之情,判她要賠償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