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黃彥翔報導
交通部公路局昨(17)日鬆口證實註冊「淡江大橋」4字與圖案標誌的商標權。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18)日回應,交通部正在送審該案中,但新北一定保留異議態度,因為它是新北與台灣的地標,並非由單一部會擁有所有權。
今早11時30分,侯友宜與台東縣長饒慶鈴、雲林縣長張麗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江怡臻等人,共同出席城市幣跨域合作記者會,並於行程中接受媒體聯訪。
針對交通部報註冊淡江大橋商標一事,侯友宜說明,目前交通部正在送審中,新北市一定會保留異議態度,因為這是新北與中央共同出資、合作才有今日的淡江大橋,它不只是新北的地標,也是台灣的地標,並非單一部會擁有所有權。
他強調,新北人共同努力創造淡江大橋的榮耀,也永遠會把這座橋放在心裡、各項市政與經濟相關的活動內,並非哪個部會的特權,而是大家共同的努力,未來也希望能夠見證,台灣地標、新北榮耀就是淡江大橋,新北市民以淡江大橋為榮,大家一起來共同發揚這座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