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之前遭人提告妨害公務,沒想到他質疑員警在處理過程有瑕疵,多次到派出所陳情,這回更拿著手機,對著員警錄音錄影,遭到員警制止,因為在派出所內是不能錄音錄影的,男子兩年前也做過類似舉動,爭議行為恐怕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和妨害公務罪。

男子來到警局,要求警方受理案件,但男子質疑員警沒把案件處理好,拿起手機對著員警狂拍。儘管員警解釋,都有按照男子的申請,處理案件,但男子完全聽不進去。

因為覺得自己被迫害了,男子越講越激動,還要員警離他三步遠,但手上的手機依然不肯放下。事發就在高雄前鎮區的一心路派出所內,28歲的黃姓男子,因為不滿之前,遭提告妨害公務時,被員警用強制力上銬,多次到派出所陳情,質疑員警處理過程有瑕疵,儘管員警多次解釋,一切依法辦理,案子也進入司法程序,男子仍不能接受,這次甚至拿起手機錄影。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欣展表示,本分局依規定受理並答覆,惟黃民不能接受且情緒激動、大聲咆哮,並開啟手機錄影,現場經員警告知本為非公開場所,不得錄影音,黃民才結束錄影離開駐地。
由於派出所不是公開場所,不能錄音錄影,現場也都有告示,男子兩年前也做過類似舉動,在派出所內錄影,這次發生二度爭議行為,恐怕還會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和妨害公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