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柯文哲、應曉薇「確定交保」 北檢:不提起抗告

  • 發佈時間:2025/09/24 11:17更新時間:2025/09/2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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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柯文哲、應曉薇「確定交保」 北檢:不提起抗告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最新消息!涉入京華城案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近期分別以以7000萬及30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須接受電子監控。經北檢抗告成功,北院15日重開羈押庭維持原裁定後,檢方原本表示將研議抗告,但因抗告期限將於明(25)日屆滿,北檢今(24)日稍早已確定「不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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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稍早發布新聞資料說明,本署對於北院審判中之柯姓被告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且審判期間基於「促進訴訟、發現真實」之原則,並本諸法律理性,檢視被告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性,因而於審判中3次針對北院具保裁定提起抗告,均獲高院支持發回更裁,足可證明抗告有理,於法有據。

檢方表示,又被告應否羈押係由法院依法獨立決定,此乃現代法治國刑事訴訟的基本原理。但某政黨及部分人士卻不斷透過媒體放話指摘本案「押人取供」、「欲將柯文哲押到死」云云,均屬惡意曲解,帶風向製造對立紛爭,意圖影響司法審判,昭然若揭。

北檢指出,北院於審判中4 次羈押及4 次具保停押(含本次更裁)之裁定,均認柯文哲、應曉薇涉犯最輕本刑5 年以上之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定2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故均具有羈押之原因。

復審酌本次北院裁定已就高院發回意旨指摘事項逐一說明,並就「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之命遵守事項,予以補充界定,防止被告與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經統計此部分計有21人),或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含被告計有155人,其中與民眾黨工有關之證人計有33人)進行勾串;另分別以新臺幣7000萬元、3000萬元之重保,並輔以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監控,防止被告2人逃亡。

此等羈押替代措施,雖有部分內容仍存在難以檢驗是否落實執行之疑慮,惟檢察官基於「促進訴訟」之一貫立場,並聚焦於審判核心之法律主張及辯論,故尊重法院上開裁定,不予抗告。

檢方重申,本署檢察官在未來審判程序中,仍將持續檢視被告有無違反法院諭知應遵守事項之行為,一旦發現具體事證,將促請法院重新審酌被告羈押之必要性,以維護司法公正與人民信賴,並確保國家刑罰權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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