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以愛為名,不該是犯罪的理由!有被害女子控訴,自己跟一名蘇姓富少交往僅僅兩個月,就遭他偷拍性愛影片,報警後才知道受害的不只自己一人,更誇張的是,這名蘇姓富少,疑似還買兇報復被害人,開庭時,不僅否認犯行,甚至還當庭咆哮,作勢攻擊被害女子。
當事受害女子:「被害者應該要勇敢一點,我知道你們害怕但是我們不勇敢,這個法律永遠都是在保護壞人。」
對著鏡頭,愈講情緒愈崩潰,眼淚大顆大顆的掉下來,這名遭前男友偷拍的女子,忍著害怕也要站出來控訴。
當事受害女子:「他不但是做偽證,一樣是說謊說什麼我們是兩情相悅,他是要拍寵物,那寵物為什麼會放監視器在房間,態度非常的惡劣還對我咆哮,全部事情都是你搞得,你不要再說謊了你就是說謊的人,(離開時)作勢要攻擊我。」

當事受害女子:「我們只希望法官可以聽聽受害者的聲音,我們都是被刑大通知到場,指認自己不堪的照片,為什麼我們要躲在陰暗的小房間裡面。」

當事受害女子:「把那個女生帶到國外還在國外毆打她,然後把她的護照跟錢都拿走,他是一個相當惡劣的人,他比李宗瑞還要過分。」
這場以愛為名的牢籠,困住被害女子的身體、心靈,如今司法雖然起訴,但更多罪證等著被挖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