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苗栗昨發生48歲邱姓男子持刀隨機殺人,砍傷兩名國小學童及一名男子,而邱男早在十年前就以同樣手法犯下隨機殺人案,如今出獄再犯,引爆社會輿論憤怒。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李俊宏今(3)日表示,十年前邱男曾進行司法精神鑑定,診斷沒有明顯精神病或情緒症狀,所以並沒有被減刑或免刑。他也感嘆「我們要清楚,有的時候有的案子是病人生病造成的,有的案子是病人也是壞人互相影響,有的案子則單純是壞人的行為」。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苗栗昨發生48歲邱姓男子持刀隨機殺人,砍傷兩名國小學童及一名男子,而邱男早在十年前就以同樣手法犯下隨機殺人案,如今出獄再犯,引爆社會輿論憤怒。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李俊宏今(3)日表示,十年前邱男曾進行司法精神鑑定,診斷沒有明顯精神病或情緒症狀,所以並沒有被減刑或免刑。他也感嘆「我們要清楚,有的時候有的案子是病人生病造成的,有的案子是病人也是壞人互相影響,有的案子則單純是壞人的行為」。
犯案的邱姓男子因殺人未遂案服刑,今年才剛出獄,沒想到昨下午又持刀隨機殺人,造成三人受傷,傷勢最重的一名國小女童,左胸遭刺,造成氣血胸,所幸經轉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昨晚順利完成手術,已縫合受傷血管,目前呼吸、血壓穩定,在加護病房觀察治療中。
李俊宏說,過去的判決揭露,邱男十年前犯下舊案時,曾進行過司法精神鑑定,案發時並無明顯精神或情緒症狀,否認當下有幻聽幻覺,現實感以及認知功能無明顯障礙,除了安非他命使用外,並沒有被診斷有明顯的精神病或情緒症狀,所以後續並沒有被減刑或免刑。
因此,李俊宏指出,在監所管理上,若個案服刑期間並沒有精神或情緒症狀,自然也不會有所內要轉介精神醫療跟是否要在刑後令入適當處所進行治療的問題,除非他在服刑過程中,很不幸地罹患了精神疾病,那監所端就會安排門診評估、藥物治療等介入,並且在出監所後轉銜到精神照護系統來。
李俊宏感嘆,我們要清楚,有的時候有的案子是病人生病造成的,有的案子是病人也是壞人互相影響,有的案子則單純是壞人的行為。
他並舉2004年龍井鄉女保險員分屍命案為例,陳金火在殺人後分屍,甚至將被害人的肉煎來吃,但是最後的精神鑑定顯示陳金火並沒有精神疾病,神智正常。對於陳金火而言,你讓他住院到地板坐穿,大概也不會有甚麼改善,吃藥沒用,心理治療也不會好,徒耗社會資源而已。「人性的好,可能有天花板,但是人性的惡,卻可能是沒有地板的」。
李俊宏強調,值得注意的是非法物質上的濫用,人出了監所,若是假釋出監還有司法強制力在,定期觀護素行不良可以令其回監,也可以附帶治療命令,不過,要是其刑已經結束,就是自由人,就現有的機制,那就是更生與輔導。在關懷過程中,發覺個案有心理輔導需求,可以轉介諮商輔導;有精神醫療需求,可以轉介精神醫療機構;有成癮問題,可以轉介成癮治療機構;當然也還有就業、住所等協助服務。
李俊宏說,但這些服務,總還是要跟當事人的價值觀跟生活方式拔河,有些人出獄後,還是回到原先的交友圈、原先的生活方式,一樣暴露在使用毒品的高風險情境,也或者是回到慣用暴力的環境,像是幫派或不良行業,遇到了類似的風險因子,就會產生類似的風險行為。
李俊宏表示,有些國家在毒品犯介入上,會結合社區矯治的概念,例如獄中可配合藥癮處遇,表現良好,可以報假釋,但假釋期間則需定期接受藥物檢驗、戒癮治療,甚至安排入住戒癮機構,做得前面一點,甚至是緩刑,但需要配合上述措施,或可透過司法強制力的延續,讓其回歸社區在監督下,減少復用的機會。但這樣的作為,會牽涉社區端的司法人力與系統的優化,說真的就過去看過歐美國家的例子,也是所費不貲。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