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有「這個字」就要停! 騎士被警攔下開罰當街開噴

  • 發佈時間:2025/10/04 12:36更新時間:2025/10/04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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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有「這個字」就要停! 騎士被警攔下開罰當街開噴
騎士行經需停等路口時,卻沒停下,聽到警察打算開單,氣得大聲咆哮。(圖/民視新聞)

南部中心/鄧山田、陳姵妡 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機車騎士,行經前金區一處有"停"字樣的路口時,卻直接騎過去,遭警方攔下開單,氣得當街爆發大吵,雖然部分民眾對這個規定不太熟悉,但只要看到停字樣,就必須停下,否則很可能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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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有「這個字」就要停! 騎士被警攔下開罰當街開噴
騎士對警察大聲咆哮,因為聽到自己違規將被開罰,整個爆氣。(圖/民視新聞)

騎士vs.員警:「沒有啊你要跟我回去,指給我看,到底我是哪裡犯錯嘛。」騎士對警察大聲咆哮,因為聽到自己違規將被開罰,整個爆氣。騎士vs.員警:「行經未停等標誌,你沒有停下來,那那邊有車子嗎,告訴我那邊有車子嗎,我跟你說你不服你去申訴,那邊有沒有車子有沒有行人。」這名騎士,行經有紅色停字樣的路口,卻沒有停下來再行駛,遭警方開單,騎士氣得指著警方鼻子大罵。騎士vs.員警:「他設了四個停等標誌,地上也有停,所以我依規定跟你舉發一張,好不好。」案發地點,位在高雄前金區文武一街與榮安街口,路口有一個大大的紅色停字標示,但騎士直接騎過去,警方攔下他開單,才會爆發糾紛。

路口有「這個字」就要停! 騎士被警攔下開罰當街開噴
行經設有停標字,未停讓再開予以告發掣單,可處新臺幣600-1800元罰鍰,民眾可得注意。(圖/民視新聞)

民眾:「我覺得很多人,可能會沒有看到那個停字,如果你被檢舉過,或是有被開過,你可能會比較注意到,開車是一定會停,騎機車像有一些比較年長的長輩,就比較不會注意這些東西,民眾,可能就直接過。」民眾:「我是覺得沒必要跟警察對嗆啦,要是我的話,我會摸摸鼻子認了,基本上遇到這停止線,我們正常來說,合乎法規都是要做停止的動作。」高市警前金所副所長簡郡成:「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1項18款行經設有停標字,未停讓再開予以告發掣單,可處新臺幣600-1800元罰鍰。」明明自己違規竟然還大聲嗆聲,真的就是見笑轉生氣,但員警始終保持一貫態度,沒有被激怒,最後後還送上罰單給這位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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