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娛樂中心/李明融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遭北檢起訴,案件持續審理中,沒想到又爆出負面新聞,今年8月他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與騎車的六旬婦人發生碰撞,造成對方臉部、手臂、手肘及膝蓋多處擦挫傷,沒等到警方到場處理,就直接離開現場,涉犯肇事逃逸以及過失傷害罪。

根據《Ettoday》報導,黃子佼在今年8月16日上午駕車沿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方向行駛,在巷口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騎乘機車的婦人發生擦撞,造成林婦臉部、手臂、手肘及膝蓋多處擦挫傷,事發當下黃子佼有停下車,但沒有下車查看就開離肇事現場,但還沒等到警方到場便隨即離開,受傷的林婦隨後報案,警方據報展開調查。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肇事車輛登記車主為黃子佼,隨即通知他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黃子佼未依規定留在現場配合處理,涉有肇事逃逸行為。經製作筆錄後,警方依《刑法》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將黃子佼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故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黃子佼因涉MeToo遭調查,陸續遭查出持有47名未成年少女、共2845不雅影片,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目前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黃子佼在高院審理期間向媒體鏡頭低頭鞠躬外,也改與被害人和解,如今已和21名被害人成立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