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巫旻璇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日開直播時語出驚人,直嗆「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引發社會譁然。刑事局已蒐證報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通知館長於10月15日下午到案說明。巧合的是,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日前也因在Threads及Instagram上留言「追殺賴清德」遭起訴,士林地檢署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將他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該罪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陳之漢以直言不諱聞名,長年在直播中批評時政、發表個人見解,擁有大批年輕粉絲。但他近來發表的「斬首言論」火力過猛,再次掀起輿論風暴。他在直播中喊出「斬首打擊、精確斬首」、「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等字眼,立刻被警方列為蒐證對象。刑事局確認影片內容後,已報請新北地檢署重大刑案專組偵辦,將釐清是否涉及煽動或恐嚇公眾安全。
面對外界質疑,館長7日受訪時情緒激動,怒嗆「辦他X逼啦」,並稱自己的發言被媒體斷章取義、遭抹黑。他表示,相關字眼只是轉述新聞內容,「警政署你有沒有聽到?我是引用新聞,大家都被媒體帶風向」。他還在現場與支持者互動,高喊「來,小草,請問要斬誰?」現場民眾黨支持者則跟喊「斬賴清德」,現場一度氣氛緊張。

另一起案例,士林地檢署指出,張姓男子居住於台北市信義區,今年7月22日及24日分別在Threads與Instagram貼出總統賴清德照片,並留言「追殺賴清德」、「賴清德必死」,引起國安單位關注,隨即通報警方追查。警方循線找到張男後依法傳喚說明。張男辯稱僅是一時衝動發言,並無實際行動意圖,但檢察官認為此舉足以使被害人生命、身體安全受到威脅,依法提起公訴。根據《刑法》第305條規定,恐嚇危害安全罪指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事恐嚇他人,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