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巫旻璇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日在直播中談及中國「斬首行動」時,情緒激動脫口而出「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引發軒然大波。新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偵辦。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在Threads發文指出,即便在民主社會中,言論自由也有界線,公開揚言殺害總統或鼓動他人行凶,都屬於刑事犯罪行為,必須依法處理。

黃暐瀚強調,「言論自由不等於隨便亂說」,並列舉多起歷年案例說明。他指出,2010年有國小老師冒用同事名義寄出電子郵件,揚言刺殺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最後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判刑七個月並遭學校不續聘。2011年則有男子在網路上揚言「撲殺馬英九女兒」,刑事局循IP位置查緝到案,最終被判拘役五十天。

同年,另有男子寄信至總統府民意信箱,威脅刺殺馬英九,依恐嚇罪判拘役二十天、可易科罰金兩萬元。還有一名男子撥打「110」報案專線揚言刺殺總統,雖因精神狀況欠佳獲緩起訴兩年,但仍被依法偵辦。2018年亦有男子在公共電話亭揚言刺殺已卸任的前總統馬英九,警方在一天內逮捕,以恐嚇危害安全罪送辦。
他補充說明,部分民眾不解為何警方對已卸任元首的威脅仍如此迅速介入,是因《特種勤務條例》明定,國安單位須嚴格保護現任及卸任的總統、副總統與其家人。黃暐瀚指出,實際上這類恐嚇案件比媒體報導的更多。僅在2012年總統大選期間,針對馬英九的恐嚇案件就有12起,全數依法偵辦,他也提到,無論是聲稱飛機上有炸彈或揚言炸毀市政府,都會被依規處理,「法辦不一定重判,但一定要辦」。他最後強調,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你說只是講一講,又沒真的做,你到極權國家去「講講看」?講完就知道跟法治社會,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