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謝宛錚報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期捲入透過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組織「狗仔隊」跟監、偷拍政敵的疑雲;先前媒體更踢爆,謝幸恩與藍委王鴻薇助理張凱維更合作兜售照片牟利。如今,張凱維又被獨家爆料,以王鴻薇國會助理名義,藉勢藉端索賄藥商,對此,青年監督聯盟今(13)日召開記者會,列席的媒體人馬郁雯質疑,是否透過國會助理身分,假提案、企圖索賄?還是由王鴻薇授意張向藥廠索賄?無論是哪一個,都已經觸法。
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兼律師陳又新、青年監督聯盟執行長許譽騰,以及媒體人馬郁雯今日上午召開「臭不可聞!獨家揭露王鴻薇助理藉勢藉端索賄藥商!」記者會。
馬郁雯表示,掌握爆料,去年5月,張凱維找了一家資本額只有10萬的行銷公司「艾弗行銷傳媒」合作,跑去向「台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假提案、真索賄,企劃內容涉及立委職權,包含召開公聽會、記者會、溝通立法委員甚至承諾納入委員會臨時提案,張凱維獅子大開口向台灣安進藥品公司,企圖索取公關費顧問費等230萬,記者會、公聽會更是明碼標價一場10萬元。
同時,馬郁雯質疑,張凱維是否透過國會助理身分,假提案、企圖索賄?還是由老闆王鴻薇授意張凱維向藥廠索賄?無論是哪一個,都已經觸法。

陳又新進一步說明,張凱維身為國會助理,就其個人而言是受立法委員委託行使召開公聽會、撰寫法案等立法委員權限之公共事務,與身為立法委員的王鴻薇,都是貪污治罪條例所稱的「公務員」。
接著,陳又新提到,張凱維並未在艾弗公司名下擔任任何職務,卻以艾弗公司代表的身分前往台灣安進公司提案,提案內容居然是將立法委員的權限諸如:召開公聽會、記者會、推動法案等等明碼標價,販售公權力的行為已然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藉端勒索」的罪行,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陳又新認為,更值得檢調進一步偵辦的是,王鴻薇在這裡扮演的角色是什麼?先前張凱維說過,王鴻薇放任他在外面賺外快。除了賣狗仔照片外,是否包含將立法委員職權拿來販售?拿來勒索民間企業?張凱維為何敢直接在外面承諾立法?王鴻薇是否也從中得利?王鴻薇是否才是「藉勢藉端勒索」的真正罪犯?張凱維是否只是一個白手套?王鴻薇是當立委後才開始這類犯行嗎?
過往前立委徐永明向廠商索賄,承諾召開公聽會而被以收受賄賂重判7年4個月的前案還昭昭在目,陳又新喊話,張凱維與王鴻薇必須說明清楚他們在這些案件中的角色與細節,否則,檢調應該替大眾查清楚他們的所作所為。

許譽騰則表示,張凱維的行為看起來駕輕就熟,讓人不禁合理懷疑已不是第一次這樣做,更何況張凱維從王鴻薇擔任議員時期就已在其團隊,隨著老闆權力位置變換是不是他可以去「溝通」的對象,也從小企業變成跨國公司?這都是需要王鴻薇與張凱維,親自對外界說清楚。
最後,許譽騰強調,畢竟,身為民意代表的助理,哪怕是穿著老闆背心,抑或是出席活動遞名片都很高程度會讓外界相信是代表老闆的意志,尤其張凱維這種已經踩到法律紅線,公然標價兜售「國會議員權力」的行為,更需要講清楚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