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新竹縣竹北市一間主打「貼近自然環境」的幼兒園附設托嬰中心10月8日驚傳溺斃事故,一名年僅1歲半的女嬰,在戶外活動過程中意外跌入園內約20公分的生態池後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急救宣告不治。對此,新竹縣政府今(15)日發布五點聲明指出,目前已成立專案小組著手行政調查作業,若經查違規屬實,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托育服務相關法規裁罰,同時已勒令該托嬰中心不得新收托幼兒。
針對新竹縣轄內私立托嬰中心幼童不幸身亡事件,縣政府處置說明,社會處10月8日上午接獲通報,私立托嬰中心發生收托幼童於戶外空間跌入水池的案件,該名幼童經送醫急救,仍不幸宣告死亡。本府對此深感哀痛與不捨,並對家屬表達最深切的關懷與慰問。
本案本府社會處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五點相關作為:
一、立即派員前往醫院陪伴家屬,同時派員至托嬰中心了解事發經過,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查驗現場環境與人員配置。
二、要求托嬰中心開家長說明會,且不得新收托幼兒;並與新竹縣托嬰協會合作盤點臨近托嬰中心收托缺額,協助有轉托需求的家長。
三、通令要求各托嬰中心全面檢視安全措施,並加強兒童安全防護與照顧,以防止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四、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入園,針對受影響幼生進行團體輔導,並將評估幼生需求,予以後續輔導資源,另組成安心服務團隊,持續提供支持協助。
五、已著手行政調查作業,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與人員訪談,針對涉及人員疏忽或管理違失部分,後續將依調查結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托育服務相關法規,予以裁處。
倘經調查確認托育人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各款行為,將依同法第97條處6萬至60萬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另,如托嬰中心違反同法第83條各款情事,經查證屬實將處新台幣6萬至60萬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並公布其名稱。
竹縣府再次強調,對於幼兒照顧安全絕不寬貸,將以最嚴謹與公開的態度處理,並同步全面檢視縣內托嬰中心及幼兒園各場域之安全管理,亦加強中心及園內人員對於幼兒及幼生之維護,確保每一位幼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