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中央廣播電台(央廣)不僅是公家單位,更是隸屬國家重要基礎關鍵設施;豈料,上(9)月發生官網慘遭駭入置換中國五星旗事件,經檢調發現後疑似為內鬼所為,於是檢調兵分8路搜索,並帶回員工吳政勳、主管岳昭莒及廠商黃富琳等3人,經檢方偵訊並向法院聲押後,3人被裁定交保請回,檢方為此表達不服,針對涉案的吳、黃二人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於今(15)日裁定駁回,理由也曝光了!
高院指出,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依據卷內事證,以被告吳政勳、黃富琳涉犯《刑法》第358條之入侵電腦相關設備、同法第359條之破壞電磁紀錄、同法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等罪嫌重大,雖有羈押原因,但考量其等所為尚未造成實際損害,且已有共犯及證人之供證及相關證據資料佐證,並有加以查證之可能,案情陷入晦暗不明之風險尚低。
同時,高院也說,被告2人所涉刑事責任非重,被告吳政勳前已以新台幣3萬元具保,若再以27萬元具保,被告黃富琳以15萬元具保,應足以保全本案日後偵查、審理與執行程序之進行,而無羈押必要,故裁定其等各以上述金額具保,經核並無違誤或不當,應予維持。
最後,高院強調,檢察官抗告雖指謂被告2人損害國家利益之危險性仍存在,若令其等交保,可能妨害偵查及證據保全等情,惟依卷內事證,尚不可採,故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