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黃國昌出庭!民眾黨走讀活動釀8警傷 否認勒警辯「手放肩膀」

  • 發佈時間:2025/10/20 16:32更新時間:2025/10/2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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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黃國昌出庭!民眾黨走讀活動釀8警傷 否認勒警辯「手放肩膀」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黃國昌辦公室提供)

即時中心/潘柏廷、謝宛錚報導

民眾黨8月底舉辦「司法改革 公民走讀」活動,但遊行至禁制區遭警擋下,雙方爆發衝突,導致8名員警受傷,事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被控勒員警脖子,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今傳喚黃國昌到案,訊後黃國昌受訪表示「沒有勒員警脖子」,辯稱當時只是「將手放員警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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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詢問會不會擔心被強制處分?黃國昌受訪說「不會啊,我人站在這邊,不就是沒有任何強制處分最好的證明嗎?」

話鋒一轉,黃國昌自稱很感慨,之前他因《集會遊行法》從馬政府到蔡政府時期大概被檢察官調查4、5次;過去檢方用《集會遊行法》偵訊從來沒有超過半小時,結果今天問一堆讓他覺得莫名其妙的問題,檢方問他要怎麼定義集會遊行?「我第一次在檢察官偵訊的時候,被問這種法律定義性的問題,我覺得非常的驚訝」。

面對今天檢察官問他很多這樣子的問題,黃國昌則回應,這不是應該是從警方的實務跟司法裁判找解釋嗎?怎麼會問他如何定義《集會遊行法》?他也舉例,當初有一個檢察官叫做吳巡龍,跑到最高法院前面抗議,而吳當時稱只有一個人,所以不是集會遊行;問題是,當天除了吳巡龍,還有很多檢察官也到場,但是被說那是去聲援,所以不構成集會遊行。

等他說完這個例子後,檢察官突然問黃國昌「怎麼定義集會遊行?」黃國昌則說「我聽了也是很傻眼,當初吳巡龍怎麼定義集會遊行,我不是很清楚,但是要我自己定義集會遊行...我在檢方偵訊過程當中,我從來沒有被問過這種問題,覺得莫名其妙,然後就問類似這樣子的問題,結果搞了一個多小時」。

至於,是否會覺得檢察官也不知道為何辦這個案子,黃國昌說,自己向來個性不喜歡為難基層同仁,但當檢方問說為什麼他要勒警察脖子,他便回檢察官「你被民進黨的國家機器跟綠色媒體一起誤導,我從來沒有勒警察脖子,那時候人很擠,我的手放在員警的肩膀上,結果警察還跟我有說有笑,還在聊天;我如果勒他脖子,他還跟我有說有笑、聊天,這不是違反經驗法則?這不是太可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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