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引新聞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一段如戲劇般「有情人終成兄妹」的故事,在現實世界真實上演。高雄有一對結婚6年的夫妻,感情穩定、生活平順,卻在一次查閱戶籍資料時,發現彼此竟有血緣關係,依法不得結為夫妻,最終只能攜手走進法院,申請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一段如戲劇般「有情人終成兄妹」的故事,在現實世界真實上演。高雄有一對結婚6年的夫妻,感情穩定、生活平順,卻在一次查閱戶籍資料時,發現彼此竟有血緣關係,依法不得結為夫妻,最終只能攜手走進法院,申請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
示意圖/擷取自 免費圖庫Freepik
據判決書記載,這對夫妻於2018年登記結婚。直到今年初,丈夫為辦理家族事務調閱戶籍謄本,才發現外祖母與妻子的祖母是同父同母的親姊妹,兩人因此是「再從表兄妹」,屬於民法規定的五等旁系血親。依法律規定,六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否則婚姻自始無效。
獲知消息兩人都難以置信。由於婚姻涉及身分認定、財產與扶養權益,丈夫隨後向高雄少年及家事法庭提出聲請,請求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妻子也同意處理;法官調閱雙方戶籍資料後,確認血親等級確實在禁止範圍內,裁定兩人婚姻自登記當日起即屬無效。今年8月,法院正式宣告「婚姻關係不存在」,兩人放棄抗告,全案定讞。
這起案件引發熱烈討論。許多網友感嘆「命運的玩笑開太大」,也有人稱讚夫妻倆理性面對,願意依法處理。法律界人士指出,民法之所以限制近親婚姻,是基於遺傳與倫理考量,並提醒民眾若家族脈絡複雜,可向戶政機關查驗親屬關係,避免日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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