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娛樂中心/于士宸報導
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藝人閃兵案,昨日(21)展開第三波行動,藝人修杰楷、陳柏霖、「棒棒糖」小杰、Energy成員坤達、書偉均遭拘提調查,後續以35至50萬不等金額交保。然而,5位藝人遭警方拘提後,銬上手銬的畫面也引起網友爭論。對此,林智群律師也在臉書分享心得,指出拘提時「必要時」可以使用戒具(上銬),但「有沒有必要」才是重點,嘆道「檢警的手段可以再細緻一點」。


林智群律師今日(22)在臉書發文,針對「藝人閃兵案」指出,用變更體位方式逃兵,基本上就是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也觸犯行使偽造文書罪,如果是私文書,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林智群認為,這個案子比較需要討論的,其實是「拘提」、「上銬」,林智群表示,除非有緊急狀況,可以逕行拘提,一般情況下,都是地檢署、法院發傳票到家,若當事人都不來,才會出動警察去家裡把人拘來。不過,回憶起這兩天遭拘提的藝人,都是「在台灣有演藝事業」的、也有購屋置產,「用傳票給他們,他們應該會出庭的」,林智群認為「有必要用拘提方式處理嗎?」。

林智群解釋,拘提時「必要時」可以使用戒具(上銬),問題是「修杰楷他們有要逃嗎?」,他更點名坤達,質疑「還從加拿大飛回來,他如果要跑,幹嘛飛回來?」。林智群直言:「有必要給他們上銬嗎?」,猜測「也許檢警是要用這個名人案例殺雞儆猴,可是手段可以再細緻一點」。貼文曝光後,引起熱議,網友留言一面倒:「有給逃兵面子了,難道要8人大轎請上車?」、「有必要逃兵嗎?」、「那為何要做這種明知是犯法的事情呢?」、「對犯罪者上銬才對社會有警惕作用」、「對閃兵的人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