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娛樂中心/周孟漢報導
新北地檢署21日針對藝人閃兵案展開第三波行動,陳柏霖、修杰楷、Energy書偉(張書偉)、坤達(謝坤達)、棒棒堂小杰(廖允杰)等5人涉案,其中修杰楷妻子賈靜雯在事發第一時間,卻發聲表示「檢調一早入屋上銬,小孩受到驚嚇」,火速遭到警方打臉。不過,知名律師李怡貞卻逆風喊「不太可能不看到那些畫面」,親揭背後原因。

李怡貞律師今(23)日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談及修杰楷在孩子面前上銬,後來遭警方澄清,說在好好處理孩子上學事項後,才施行拘提(上手銬),並非傳言是在孩子面前上銬一事,她表示「閃兵藝人法律上是否需要逕行拘提,其實有非常多可以討論的地方,依照我的看法,如果沒有逃亡的跡象以及危害執法人員的可能,上銬可能真的有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虞」。

不過,李怡貞也點出員警難處,「實務上,警方實施拘提如果不上銬,當中犯嫌跑掉,疏縱人犯責任的釐清又是一個議題,所以大多在執行的時候就是上銬」,她進一步指出「大家在新聞畫面中都有看到被衣物遮掩的戒具,就是考慮了影響名譽的部分,但是其實也有點多餘,大家都知道裡面是手銬」。她強調「不論是有沒有在孩子面前上銬,上銬後被警方帶走的畫面已經變成數位足跡,在網路上流傳,以現在數位化的教學,不太可能不看到那些畫面,其實都會造成孩子心理上的影響」。

李怡貞認為,與其責備執法單位,其實應該是指責已經有過自首機會的閃兵藝人,「因為盤子王大陸被抓已經人盡皆知,大家透過介紹來的仲介是不是同一個人/集團,也都心知肚明,隔了那麼長一段時間該自首不自首,其實被拘提也真的是剛好而已」,喊話其他位內心自知逃兵的藝人們「老話一句,該自首盡快自首吧,別躲了,上銬真的難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