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張予柔報導
桃園客運41歲劉姓司機日前駕駛學生專車時,與高中生爆發口角,竟一氣之下追下車毆打學生,將對方打道滿臉鼻血。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雙方互相提告傷害,桃園客運也火速開除該名司機。如今又有網友挖出疑似同一名司機的判決書,發現他過去就曾因辱罵乘客「犯賤、下賤」等字眼遭提告,但法院最後判決無罪。

根據判決書內容,事發於2024年6月6日早上點多,劉姓司機當時駕駛桃園客運公車,因不滿一名林姓乘客上車後未先說明付款方式就直接入座,雙方爆發激烈爭吵。過程中,劉男不斷對林姓乘客辱罵「你就是犯賤、下賤」等語,氣氛一度緊張。林姓乘客表示要投訴後,劉男以嘲諷語氣回應「要投訴請快點、準時點」,林姓乘客接著說「青歡(台語)」等語,之後劉男除同時與對方有關於付款方式爭執外,還口出「歡婆」、「X」、「他媽」、「你這麼下賤,還不是坐了,那不是下賤」等語。林姓乘客事後不滿提告公然侮辱罪,指控劉男言語惡劣、傷及人格尊嚴。

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確實有爭執,但劉男並非無故攻擊對方,而是因不滿乘客未依規付費而情緒激動脫口而出。法官指出,劉男的言詞雖不雅,但屬於一時衝動發言,並未長時間或重複辱罵,尚不足以構成侮辱罪的要件。法院認定其行為雖不當,但不足以損害女乘客名譽,最後判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