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李姓男子今年3月酒後返家,不滿父親頻頻對他碎念,他一氣之下竟對父親一頓爆揍,父親揚言報警,李男聞言後又持開山刀朝父親頭部、臉部與手部等不斷揮砍,造成父親重傷;警方獲報到場時,李男不僅拒捕,還踹踢及咬傷員警,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另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3月14日深夜,李男與友人飲酒後返回中壢住家,父親見到就開始碎念,2人因此爆發口角,李男還將父親爆揍一頓,李父撂話說要報警,孰料李男聞言後立即去房間拿出開山刀,朝老父臉部、頸部與手部等處揮砍,造成李父大量出血,家人見狀後立即報警。
警方獲報到場後,員警欲壓制李男,但李男不僅拒捕還以踹踢方式攻擊4名員警,並咬傷派出所副所長,導致員警擦挫傷,但仍合力將李男壓制帶回偵訊,檢方全案偵結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屬未遂、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傷害等4項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李男否認殺人未遂犯行,辯稱並無殺人犯意,法官根據檢警提供證據,李男攻擊父親時,先持開山刀砍向父親頭部,李父試圖阻止李男攻擊過程中,李男仍持續以開山刀朝父親頭部、臉部及上半身等處揮砍,造成李父主要傷勢均集中於頭頸部致命部位,李男應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李男被父親推出房間後,即離開現場,應無非致被害人於死不可的殺人直接故意,李男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李男僅因細故即對父親心生不滿,竟持刀具砍殺父親,犯罪手段實屬兇殘,所幸及時就醫未生死亡結果,考量李男於犯後否認犯行,辯稱案發時酩酊酒醉不復記憶為由,未清楚說明事發經過,僅坦承有傷害犯行,難認犯後態度良好。
不過李父已同意原諒李男,亦希望能對李男從輕量刑結果,法官審結李男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傷害罪部分,則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本案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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