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尤乃妍報導
近日受東北季風影響,台灣許多地區連續多日遭受大雨強襲,不少民眾因為雨傘抵擋不住狂風暴雨而「開花」損壞。由於雨傘多屬於「複合材質」,若沒有妥善回收分類,恐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金額從1200元到6000元不等。

根據環保團體「RE-THINK重新思考」在《回收大百科》的資料顯示,雨傘多屬於「複合材質」,通常由金屬骨架、尼龍傘布及塑膠握把組成。若要回收雨傘,應先分別拆除,再根據各個不同材質回收、丟棄,例如骨架為鐵製品可再利用、傘布屬一般垃圾、握把依材質分類為塑膠類。
然而,各縣市規定不盡相同。台北市環保局規定,報廢雨傘可免裝專用垃圾袋,直接交由清潔隊回收處理。新北市環保局則建議民眾可先自行拆解,金屬部分交給回收車,傘布則當作一般垃圾丟棄。另外中南部地區包括高雄、台中、台南,環保局皆建議民眾先將雨傘拆解後再分別丟棄回收。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規定,民眾必須做好資源回收分類,若隨意丟棄垃圾,將面臨1200元至6000元的罰款。環保局呼籲,民眾應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環境整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