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上加男!台中夫帶炮友回家「激戰21次」 正宮崩潰收小三真相訊息

  • 發佈時間:2025/10/29 10:26更新時間:2025/10/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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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上加男!台中夫帶炮友回家「激戰21次」 正宮崩潰收小三真相訊息
示意圖/一名男子控訴結婚對象與第三人長期發生不正當關係,甚至多次在兩人共同生活的住處發生性行為。(擷取自 免費圖庫 freepik)

圖、文/引新聞

(記者張芸瑄/台中報導)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同性婚姻破裂引發的配偶權侵害案件,一名男子控訴結婚對象與第三人長期發生不正當關係,甚至多次在兩人共同生活的住處發生性行為,最終法院認定構成侵害,判兩人連帶賠償共35萬元,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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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芸瑄/台中報導)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同性婚姻破裂引發的配偶權侵害案件,一名男子控訴結婚對象與第三人長期發生不正當關係,甚至多次在兩人共同生活的住處發生性行為,最終法院認定構成侵害,判兩人連帶賠償共35萬元,判決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原告阿俊(化名)與被告阿忠(化名)在合法登記結婚後,本應共同經營婚姻生活,未料阿忠卻透過交友軟體「Grindr」結識第三者阿宏(化名),並於短期間內密集發生性關係。法院調查指出,兩人總共發生至少21次性行為,其中14次竟選在阿俊的住處進行。

示意圖/一名男子控訴結婚對象與第三人長期發生不正當關係,甚至多次在兩人共同生活的住處發生性行為。(擷取自 免費圖庫 freepik)

事件爆發於112年1月,阿俊接獲阿宏傳來的訊息,才驚覺配偶早已背叛婚姻。儘管阿忠曾簽下悔過書,表示將不再與阿宏聯繫,但兩人間的信任早已破裂,雙方最終在113年初協議離婚。

阿俊認為自身在情感與尊嚴上遭到嚴重傷害,決定對阿忠與阿宏提出民事訴訟,分別求償60萬與90萬元。阿忠在庭審中辯稱,自己因吸毒而影響判斷能力,部分與阿宏的對話內容亦非事實,僅為安撫情緒所編造;阿宏則主張自己不知阿忠已婚,且曾被告知不會被追究責任。

然而,法院審酌雙方證詞與社群紀錄後發現,阿宏早在111年11月就已於社群媒體上看到阿忠與阿俊的親密合照,應知對方已有配偶。即便如此,他仍持續與阿忠發展關係,甚至在阿俊在家時,選擇於一樓客房發生性行為。

法院認為,阿忠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親密行為,已構成對配偶權的實質侵害;阿宏則在明知對方有婚姻關係後仍繼續交往,亦屬故意侵權。綜合雙方侵害程度與經濟能力,最終判決阿忠與阿宏需連帶賠償15萬元,阿忠另需獨自再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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