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題組/報導
坐牢可不是單純的免費吃牢飯!受刑人入監服刑後,空間受限、作息遭控管,無論過去地位多崇高,在獄中都得穿上囚服、以號碼取代姓名。儘管如此,早年獄中仍流傳受刑人只要具備三大--「來頭大、拳頭大、錢大」,其中的一項,就能在獄中過上不一樣的生活。尤其在菸禁開放之前,許多受刑人為了享受吞雲吐霧的快感,得付出高額代價取得違禁品;一根香菸甚至喊出兩千元的高額代價,相當於當時教誨師半個月的薪水。同樣「奇貨可居」的違禁品,還包括檳榔、酒、甚至是毒品。教誨師黃明鎮在接受『台灣演義』節目專訪時表示,曾有受刑人家屬在送進監所的會客菜中,偷偷在雞骨頭裡注射麻醉藥,讓同一囚室裡受刑人一個個醉倒。

辣椒罐頭內層也成為藏匿違禁品的空間。(圖/台灣演義)
為了能在監獄裡,重溫花花世界裡的各種物質享受,受刑人夾帶違禁品的方式可謂花招百出:《六法全書》裡竟可隱藏一整包香菸,鞋底也能挖出空間,就連外觀看似正常的辣椒罐頭,內層也可以藏東西。更誇張的是,還有受刑人家屬將衣物用毒品摻水浸泡,曬乾後送進舍房,受刑人再泡水還原液態毒品,進而曬乾成為粉末;為了偷渡違禁品進入監獄,大家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
本週《台灣演義》播出〈監獄風雲史〉,帶您揭開牢獄中不為人知的真實世界。敬請鎖定週日晚間7點55分,民視新聞台53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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