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巫旻璇報導
筆電品牌大廠華碩今年3月爆出工會「被染紅」爭議,一名具有中國籍配偶身分的女員工錢麗,被指在公司內以中國法律視角評論公司運作,甚至批評華碩執行長、同事及媒體「違反反分裂法」,揚言「懲治台獨」。陸委會今(30)日在立院答詢時首次證實,已於8月25日函請移民署撤銷她的台灣身分與戶籍,改回單純的居留身分。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日在立法院質詢指出,今年4、5月間爆出華碩工會一名中國籍配偶錢麗的爭議。她被指在公司內部以中國《反分裂法》等法規逐項檢視主管及同事言行,還疑似向中國方面舉報台灣員工,甚至對台灣民眾施壓、恐嚇,聲稱他們「違反中共法律」。此外,她還被發現經營解放軍相關臉書粉專,公開宣揚武力犯台,引發社會強烈反彈與多方檢舉。今年5月相關行為被揭露後,他也向陸委會檢舉,要求查處。
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回應,確實針對該案與相關部會多次研議,最後決定在8月25日撤銷其台灣身分及戶籍,回到居留狀態,且這並非首次採取類似措施。王定宇指出,這名錢姓女子竟在台灣境內套用中國法律恐嚇台灣企業與人民。他也提到,中國法律規定其公民必須配合情報工作,因此台灣法律明確規範雙重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或參與選舉。

他強調,台灣尊重新住民,歡迎移民融入,但若有人入籍後仍為敵對政權效力、意圖破壞國家安全,自然有權依法剝奪國籍,而錢麗的例子正是如此。王定宇表示,台灣不同於中國,以依法行政、給予程序保障來處理,而這起事件也彰顯兩岸制度差異,「台灣是文明法治國家,不是一言堂的威權國家」。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陸籍配偶若持有「臺灣地區居留證」,在台連續居留滿六個月後,必須納入健保;若其在台受有一定雇主聘用,則不需等滿六個月,自受雇日起即由雇主替其加保。因此,若錢麗雖被撤銷台灣身分及戶籍、但其居留資格仍有效,理論上仍可依相關規定續用台灣健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