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人夫和妻子小芬(化名)結婚多年,但李男仍喜愛嫖妓,不但花錢找雞頭介紹應召女子性交易外,也多次在交友軟體與不同女性搞曖昧,甚至口味越來越重,要求妻子和他一起參加換妻活動,妻子認為李男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提出求償,經橋頭地院審理後,判決李男須賠償小芬10萬元及利息,雙方皆可上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人夫和妻子小芬(化名)結婚多年,但李男仍喜愛嫖妓,不但花錢找雞頭介紹應召女子性交易外,也多次在交友軟體與不同女性搞曖昧,甚至口味越來越重,要求妻子和他一起參加換妻活動,妻子認為李男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提出求償,經橋頭地院審理後,判決李男須賠償小芬10萬元及利息,雙方皆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和小芬原本都各有一段婚姻,離婚後,雙方再各自帶著自己的子女於2016年10月間結婚,而這段婚姻在維持8年後,2024年初,小芬收到李男女兒的告知,才知道李男在2023、2024年間經常嫖妓;最扯的是,李男還上交友軟體與多名女性搞曖昧、約砲,甚至加入特殊性癖好社團,進而要求小芬與他一起參加換妻遊戲。小芬認為李男的行為嚴重侵害配偶權,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李男對此辯稱,網路聊天是因為工作壓力大,並非刻意找女生,而帶異性到房子只是為房子要出租帶看,且自從妻子為此和他吵架後,也已停止與異性聊天,至於遭控嫖妓,他則未否認,強調部分行為發生於5年前。
法院審理後認定,李男在婚姻存續期間確曾嫖妓,並在網路上以單身名義與多女曖昧,根據LINE截圖及社群帳號資料,對話內容明顯涉及性交易。
法官表示,李男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有性交易及網路曖昧行為,並假稱單身,造成小芬嚴重精神痛苦;至於小芬指稱李男要求她參加換妻遊戲及帶異性回家過夜一事,法院認為證據不足,未予採信。
法官綜合考量雙方學經歷、家庭狀況及李男行為造成的影響,認為小芬請求50萬元賠償過高,最終判李男需賠償10萬元,並自2024年5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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