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違規在公園打赤膊屢勸不聽,警方到場勸導。(圖/民視新聞)聲源:目擊民眾:「這個真沒規矩的累犯,故意要來我們公園,要破壞我們公園的善良風俗。」一名男子與其他夥伴在公園運動玩飛盤,只見他打著赤膊,上半身空蕩蕩,而這景象就讓部分民眾覺得不太舒服,向志工隊反應。高雄市養工處大東公園志工隊隊長林南勝:「早上都幾百個以上的團體,啊因為他都打赤膊,跟他說你不要這樣啊屢勸不聽,跟我們嗆賭。」
民眾拍下這名男子與夥伴在公園運動,但卻沒穿上衣。(圖/翻攝畫面)志工勸導沒有用只好找來警方幫忙,事發地點就在高雄大東濕地公園,這名男子是公園的常客,因為天氣太熱了,總是光著上身運動,但也因為這樣加上屢勸不聽,遭公園處開罰兩次,總共兩千元。高雄市工務局公園處主秘陳錦宏:「於公園內裸露上身將影響其他民眾休憩品質,如經制止或命其離開而不從者,將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公園場域因為有明文規定,因此能依法開罰,民眾有人贊成,也有人認為,運動過程,確實常看到有人打赤膊,感覺沒那麼嚴重。公園民眾:「不雅觀啊公共場合啊不太好啦。」公園民眾:「啊那如果女孩子看到說會覺得怪怪。」公園民眾:「人家老人來這都老人做運動,有人熱把衣服脫起來這樣又沒什麼。」球場民眾:「就很正常啊很熱啊就會脫啊,擦一下毛巾這樣。」公園運動打赤膊遭開罰,不過馬路上打赤膊慢跑或騎車、甚至運動場上也常常能看到有人打籃球脫上衣,因為沒有相關罰則部會開罰,警方說若是單純運動,也沒有妨害善良風俗,因此打赤膊運動是不會收到罰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