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張家維 南投報導
這是把機車當貨車嗎?南投埔里鎮,有民眾直擊,一名婦人疑似在賣場購物後,不只將超過100公分長的貨物,橫放在機車腳踏板,左手還拿著大臉盆,幾乎是單手騎車,後座載一名女童,險象環生。
駕駛行經埔里鎮忠孝路,看到前方的騎士簡直把機車當貨車。應該是剛採買完,腳踏板上橫放一個超過100公分長的板狀物品,左手拿了個紅色大臉盆,時不時扶著機車龍頭,根本是單手騎機車,看起來不太穩。後座還載了個年約五歲的女童,女童還開心地左手拿著一個糖果罐,沒有抱緊坐穩,真是越看越擔心,看到的人都為她們捏了把冷汗。

附近賣場店家看得膽顫心驚,直說如果發生類狀況顧客有需要可以提出,店家會溫暖的幫忙送貨,這樣騎車實在太危險!還會被開罰。

埔里警分局副分局長謝耀賢:「機車附載人員物品,重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貨箱以外。」警方指出依據畫面,機車上零零總總的貨物載運,把機車當貨車用,影響交通安全,可以依道交通處罰條例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