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去年4月間將車暫停路邊,結果一名女子小希(化名)因為喝醉誤上劉男的車,孰料劉男竟直接將小希載到摩鐵性侵,小希事後將劉男告上法院,劉男先拿出4萬元和小希和解,但一審仍遭判3年4個月,劉男又加碼拿出15萬和小希再和解1次,希望獲得緩刑,二審法官認為他態度良好,改判3年1個月,全案可上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去年4月間將車暫停路邊,結果一名女子小希(化名)因為喝醉誤上劉男的車,孰料劉男竟直接將小希載到摩鐵性侵,小希事後將劉男告上法院,劉男先拿出4萬元和小希和解,但一審仍遭判3年4個月,劉男又加碼拿出15萬和小希再和解1次,希望獲得緩刑,二審法官認為他態度良好,改判3年1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4月26日晚間,劉男將車停在路邊,而小希因為喝醉,叫了一輛白牌計程車,她誤以為劉男的車就是她叫的車,便直接坐上車。劉男見到小希醉到意識薄弱,竟起了色心,將錯就錯。
劉男先是傳訊問朋友「撿屍也會被抓嗎?」朋友回覆會,還提醒劉男將小希送到派出所,不過劉男在思考掙扎一小時後,仍將小希載去摩鐵性侵得逞。
小希事後將劉男告上法院,劉男對此也坦承犯行,並和小希以4萬元和解,希望法官能夠減刑。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明知道違法,還執意侵犯小希,根本視法律為無物,也不尊重他人的性自主權,沒有減刑的餘地,依劉男犯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
劉男覺得刑期太重提出上訴,表示他有再賠償小希15萬元,小希也願意給他緩刑,且他已深具悔意,無再犯之虞,願意再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並接受法治教育,希望法官能給他緩刑。
二審法官審酌劉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二度達成調解,犯後態度良好,審酌他身為管理員,月薪約2萬8千元,最終撤銷原判決,改判3年1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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