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娛樂中心/李汶臻報導
31歲台灣網紅「護理系女神」謝侑芯日前在馬來西亞猝逝,歌手黃明志捲入其中,全案目前依謀殺案偵辦調查。黃明志5日凌晨投案,今(9日)上午黃明志被警方扣留後的口供記錄流出;與此同時,黃明志扣留期6天將屆滿,針對是否延押問題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稍早大馬警方更新本案的最新進度,證實將援引謀殺罪名,二度延扣黃明志作進一步調查。至於二度延扣期限屆滿後,黃明志是否會被釋放恐取決於「這一條件」。
網紅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猝死在馬來西亞一間5星級飯店的浴室內,當下「同房間」的還有大馬歌手黃明志。警方事後在黃明志身上搜出搖頭丸毒品,案發後一度失聯的他於5日凌晨在正牌女友以及其代表律師等人的陪同下投案,隨後被大馬警方延扣6天協助調查。

黃明志的6天扣留期預計將在明(10)日屆滿,據《中國報》報導,金馬警區主任沙札裡助理總監9日稍早接受電訪時透露,警方將繼續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延扣黃明志。據了解,警方在首次延扣期屆滿後,若仍需繼續展開調查,可申請二度延扣,最多只能再延扣7天。簡而言之,嫌犯若涉及謀殺案被扣,最多只能被延扣14天。
而第二度延扣期屆滿後,若警方已掌握足夠證據,則可向法院提控嫌犯;但若證據不足,則必須釋放嫌犯,或改以其他罪名繼續偵辦。依刑事程序法規定,同一罪名下的延扣僅能兩次,但若符合程序,警方可在嫌犯獲釋後,以不同罪名重新逮捕調查,惟仍須經推事批准。
根據了解,黃明志的律師鄭清豐先前透露,自黃明志投案以來,已90小時無法與對方接觸,他認為「這樣的情況極為不尋常」。律師也正持續向警方要求安排會面,以確保委託人權益不受侵害。律師鄭清豐也強調,基於不得隨意對外透露與當事人之間的溝通內容,因此無法公開黃明志的具體供詞和身心狀態。

但據《中國報》引述警方所掌握到的初步口供,黃明志表示,案發當天自己與謝侑芯正在討論影片拍攝事宜,女方隨後說去浴室稍微沖洗一下。但過了半小時都沒聽見水聲,他起疑後進入浴室查看,就發現謝倒臥浴室。他曾以CPR嘗試替她急救未果,最後打電話叫救護車。警方趕抵現場後,在房間內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的藥丸,並進行初步毒品檢驗,結果顯示黃明志對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