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高雄近期發生嚴重虐童案!26歲鄭姓男子因同居女友2名兒子吃餅乾掉屑,竟要求兩人在陽台半蹲受罰;其中4歲男童比中指挑釁,鄭男氣憤抓住其頭部撞擊牆壁。男童連續三天喊頭痛未獲理會,送醫時已造成嚴重腦傷與重度癱瘓。高雄地檢署今(13)日偵結,依新修正《刑法》第286條(俗稱「剴剴條款」)起訴鄭男,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初步掌握,鄭姓男子於今年(2025)2月至9月中旬,多次以「玩遊戲」或「管教」為由,凌虐與其同住的女友兩名幼童,導致孩子身體多處出現瘀傷,其中部分部位因多次毆打呈現大面積瘀傷。
本案起因於鄭男不滿孩子在吃餅乾時掉屑,要求他們掃完地後在陽台半蹲作為懲罰;然而,4歲的男童向鄭男比中指挑釁,鄭男一怒之下抓起男童頭部,並重擊陽台牆壁。男童連續三天訴說頭痛,但未被理會,直至第四天昏迷才緊急送醫,案件因此曝光。
醫療報告指出,劉姓除多處挫瘀傷外,枕部出現蜘蛛網膜下出血,並合併嚴重腦水腫及腦疝,造成重度腦傷及多項身體機能嚴重受損。檢方認定,鄭男的行為已構成對幼童身體與健康的重大傷害,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與自然發育。
檢方獲報後,立即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高雄市鳳山分局偵辦,並與高雄市社會局家防中心、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兒保醫療中心合作,成立聯絡平台分工處理,同時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被害人及家屬必要關懷與協助。

檢方表示,經高醫專家綜合評估及檢察官積極蒐證,全案偵查已終結,依法對鄭姓被告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此外,檢方說明,立法院於今年7月18日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286條,並經總統公布生效。此次修法對於兒虐致死或致重傷案件提高刑度。檢方指出,鄭男體型壯碩,犯後多次狡辯,醫療報告也證實其長期凌虐兩名幼童,造成幼童身心發育終身受損,故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