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新北1名有毒品、傷害等多項前科的許姓男子,去(2024)年遭逮捕並發監執行,直至今(2025)年10月刑期屆滿;惟許男仍有妨害自由案件待審理,新北地院考量其多次逃亡被通緝紀錄,因此裁定服刑完繼續羈押。不過,台北看守所疑似作業疏忽,誤將人犯釋放,所幸幾日後緊急緝捕歸案。對此,北所今(14)日發聲,表示此案造成社會及相關單位困擾,深感歉意。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許男是地方頭痛人物,不僅曾因吸毒、傷害遭判刑,還涉入妨害自由案件,持槍械等暴力討債,將被害人綑綁至民宅監禁,檢方依法將其起訴。
考量到許男身揹多項前科,且2度逃亡遭通緝,新北地院認為若服完刑就將其釋放,恐怕難以追溯,因此裁定期滿後繼續羈押。不過,北所疑似疏忽法官押票,於10月25日刑期屆滿時就將許男釋放,合議庭對此緊急下強制處分,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幸於29日即緝捕到案。
針對「誤放人犯」一事,北所說明,該名收容人因傷害罪由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執行有期徒刑2月,另涉加重妨害自由罪嫌,於今年10月23日出庭後,經新北地方法院裁定接續羈押處分。惟本所疏未查明登載,致該員遂於10月25日執行期滿後釋放。
經北所於隔(26)日自行查悉上述情況,主動通報該員案件繫屬檢察署、法院及轄區警察機關,並立即派員協同警方啟動搜尋、聯繫與查緝作業,經法院陸續發布拘提及境管處分,終於同月29日緝捕該員到案,後由法院於次(30)日再次裁定入所羈押。
案發後,北所已立即嚴正檢討收容人釋放及羈押程序,精進作業流程,將加強人員訓練與業務查核機制,杜絕類此事件發生。北所指出,此次造成社會及相關單位困擾深感歉意,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配合矯正署及政風單位究查疏失責任,依法嚴處,絕不寬貸護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