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府撤銷中國籍村長「解職處分」 內政部:應依法解職

  • 發佈時間:2025/11/15 12:34更新時間:2025/11/1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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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縣府撤銷中國籍村長「解職處分」 內政部:應依法解職
花蓮富里鄉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因同時持有台灣、中國國籍 村長資格今年8月遭到撤銷(圖/資料畫面)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籍配偶鄧萬華,在2022年當選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不過因為沒有放棄中國國籍,今年8月遭鄉公所解職,事隔三個月,縣府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原處分",鄧萬華雖然打贏訴願,但恐怕還是事與願違,因為內政部強硬表示,解職處分是根據國籍法規定,地方政府並沒有另行解釋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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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縣府撤銷中國籍村長「解職處分」 內政部:應依法解職
依照國籍法第20條規定 具有雙重國籍不得擔任台灣公職(圖/民視新聞)




花蓮富里鄉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08.03):「我們陸籍拿那個除國籍證明,根本就不可能的事,因為你(中國)一旦開了,就表示你承認台灣是獨立的了。」

花蓮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鏡頭前氣噗噗,因為提不出放棄中國國籍證明的她,今年8月,遭公所解職,事隔3個多月,她打贏訴願,縣府決議撤銷原處分。

花蓮富里鄉學田村代理村長朱明安:「我當然支持啊,她我隔壁鄰居餒,勤儉持家,把她解職實在太荒唐了啦。」

花蓮富里鄉長江東成:「我們昨天有召集相關的幹部,還有法律顧問,如果認為(縣府)適法性合理性,都正當的話,我們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儘速恢復鄧萬華村長,應有的權利跟保障,如果反之的話,我們就會提起行政訴訟。」


花縣府撤銷中國籍村長「解職處分」 內政部:應依法解職
對於花蓮縣府決議撤銷鄧萬華解職處分 內政部發聲明強調於法有據、縣府無另行解釋之空間(圖/民視新聞)



現在鄉公所還要開會,但內政部也已經說話了!解職處分於法有據,地方政府不能另有解釋,更不能自創標準,將再行文公所,辦理解職。陸委會也認同內政部,強調這沒有模糊曖昧空間

立委(民)賴瑞隆:「內政部要硬起來,要求花蓮縣政府,依照國籍法,依照中華民國的法令,來撤銷鄧萬華村長當選的資格,花蓮縣政府也絕對不能護短。」

立委(民)林俊憲:「以後如果這樣子的話,那國家法律何在,豈不就天下大亂?,為什麼花蓮老是會做出這種事情,傅崐萁夫婦到底你跟中共,到底是有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關係。」


花縣府撤銷中國籍村長「解職處分」 內政部:應依法解職
台灣共有5名村里長同時具有台灣籍和中國籍 目前僅鄧萬華遭解職其餘縣市政府仍在審查中(圖/民視新聞)



依照國籍法第20條,具有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台灣公職,即便當選了,一年內也得放棄外國國籍,花蓮縣府自行撤銷,不但遭質疑越界,更挨轟凌駕國家法律,畢竟全台擁有中國籍的村里長,還包括台北新益里長王敏茹、桃園蚵間里長彭小林、新北延壽里的滕月蘭、還有崇南里的林秀貞,目前資格都還在審查中,如今要是通通透過地方標準復職,未來公職外籍人士人人能當,恐怕將嚴重造成忠誠義務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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