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有民眾花了五萬多元買了一台能載運毛小孩的電動車,上路卻被開罰,才發現這台電動車根本沒有符合法規。投訴民眾說,向業者反映沒有得到處理,於是上網提醒其他民眾注意,卻沒想到,遭到業者求償三百萬。議員陪同消費者召開開記者會,揭露這起消費爭議。

騎著電動單車馳騁大街上,前方還有毛小孩的專屬空間,民眾花了5萬6買了寵物電動車,想帶著愛犬開心兜風,卻沒想到這台車根本不能上路。原來這台電動車沒有經過合法檢驗,被歸為動力器具,違規上路不但面臨罰鍰,還可能被沒入車輛。消費者楊小姐指控,當初交車時候發現它是不合法上路的車,沒有檢驗標章,後續是因為事故被開罰單,廠商還教我們說要跟警方說這台是電輔車。消費者向業者反映卻沒有得到處理,於是上網提醒其他民眾注意,卻被對方反控妨害名譽並揚言求償300萬元。

高雄市議員陳慧文說,消費者問什麼時候可以退貨處理,廠商一律都是已讀不回,line一直到ig留言都是封鎖。這次陪同消費者召開開記者會,揭露這起消費爭議,發現南部投訴者至少就有25人,不只車輛無法合法上路,還有人反映車子從車身到電池都問題頻傳。陳慧文表示電池部分看起來就是從中國進口進來的,沒有經過任何檢驗,還有人反映剎車失靈問題。律師則建議,可以考慮民法92條撤銷契約,並要求返還價金。
對此遭指控的業者在官網聲明,強調購買證明上有聲明非微型電動二輪車,已經善盡告知資訊的義務。寵物電動車目前法律定位仍不明確,呼籲消費者購買前要再三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