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中配開直播「拍小學生」挨告!竟還囂張嗆家長 北檢不起訴理由出爐

  • 發佈時間:2025/11/18 16:55更新時間:2025/11/1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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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中配開直播「拍小學生」挨告!竟還囂張嗆家長 北檢不起訴理由出爐
有名中配於某國小外拍攝影片,依妨害秘密等罪嫌送辦,北檢今日做出不起訴處分。(資料照/取自許淑華臉書)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家長心慌慌!今(2025)年5月時,有名中配於台北市某國小附近直播,清楚拍攝未成年孩童的臉,民眾見狀擔心影響校園安全,上前制止,竟遭其回嗆「為什麼不能拍」,全案後續依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偵辦。不過北檢偵查後,認定劉女行為不符《個資法》構成要件,今(18)日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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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起事件,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於臉書揭露,民生社區一帶疑似有名中國抖音直播主,對著小學生近距離拍攝,畫面當中不僅出現「台灣現場直播」字眼,還介紹各學校周邊環境,將小孩子的臉拍得清清楚楚;更過分的是,該直播主無視家長勸阻,還反嗆「為什麼不能拍」,直到民眾報警才關直播。

對此,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發現涉案者為住在附近的中配,並約談其到案說明。劉女供稱,她只是分享在台日常生活,紀錄當地風土民情,沒有不法意圖,全案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指出,從畫面中無法辨別劉女拍攝對象之身分,且她未蒐集可直接、間接識別個人資料,直播內容也難認為竊錄更衣、如廁等高度隱私行為。

此外,就算劉女拍攝未經當事人同意,不過該地點未構成妨害秘密罪載明「非公開活動」要件;另依現場監視器畫面,劉女離開國小後仍一路拿著自拍棒拍攝,行經民生東路、健康路、光復北路,拍攝行為與隨手紀錄生活相符。綜上所述,檢方認劉女行為不符合《個資法》構成要件,最終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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