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為有效打擊毒駕案件,警政署研議「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策略,經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處置程序,相關條文已於11月19日正式公告施行;另為確保本項新式執法策略完備,警政署亦即頒布「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並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今(20)日全面開始執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為有效打擊毒駕案件,警政署研議「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策略,經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處置程序,相關條文已於11月19日正式公告施行;另為確保本項新式執法策略完備,警政署亦即頒布「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並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今(20)日全面開始執法。
警政署指出,未來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拒絕檢測者,則重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後續並將依法採集尿液送驗,深入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犯行。
警政署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將全力打擊毒駕危害,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己,請駕駛人務必配合執法,以免遭受重罰。
照片來源:示意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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