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桃園市議員吳宗憲涉嫌與范姜姓助理共同虛報、詐領助理費達1千455萬6351元。桃園地檢署今(20)日起訴吳宗憲等8人,且聲請沒收已繳回的犯罪所得。針對吳宗憲於2002年至2022年擔任議員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桃園地院審理後,稍早給出最新裁定。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官認為被告吳宗憲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認為其有逃亡、滅證或勾串之虞,裁定即日起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地檢署調查,曾5連霸選上桃園議員的吳宗憲,於2002年至2022年擔任桃園縣議會第15至17屆議員以及桃園市議會第1至2屆市議員期間,與擔任公費助理的51歲范姜姓女子,共同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針對吳宗憲涉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1455萬餘元案,桃園地檢署今(20)日偵結起訴,認吳宗憲等8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繳回的犯罪所得1455萬6351元,同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院20日晚間開庭訊問吳宗憲。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吳宗憲當庭坦承檢方起訴書所載之事實經過及罪名,法官認為,被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衡量被告所犯為最輕本刑係有期徒刑7年以上之重罪,且依目前調查與偵訊情況推估,他未來可能面臨不短的刑期。此外,被告手機於偵查中有刪除對話紀錄情事,且曾擔任議員、具有人脈與資源,恐怕有藉他人之力潛逃的可能,或利用自身相當程度之影響力與其他證人溝通本案案情。法院為規避後續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而逃亡、滅證或勾串之高度動機及可能,有相當理由認為其有逃亡、滅證或勾串之虞。綜上原因,法官認定羈押被告有其必要,裁定即日起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