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品觀點
屏東縣政府20日下午發生偷拍事件。根據警方調查,當天下午4時許,一名女性縣府員工在北棟大樓1至2樓夾層間的女廁如廁時,突然發現有一支白色手機從隔間下方伸入進行拍攝,該名女性員工隨即報警處理。
屏東縣政府20日下午發生偷拍事件。根據警方調查,當天下午4時許,一名女性縣府員工在北棟大樓1至2樓夾層間的女廁如廁時,突然發現有一支白色手機從隔間下方伸入進行拍攝,該名女性員工隨即報警處理。
屏東警分局接獲縣府通報後,立即由婦幼警察隊、科偵隊、偵查隊及鑑識人員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偵辦。警方調閱縣府大樓內外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男子於下午3時許進入縣府大樓,在建築物內四處徘徊,伺機進行偷拍後徒步離開現場。
透過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警方迅速鎖定涉案人為28歲李姓男子。專案小組在案發後4小時內,也就是當晚8時許,成功將李男查緝到案。據了解,李男向警方供稱當時身體不適前往廁所,臨時起意拿起手機進行偷拍,疑似尚未成功拍攝就被發現。
李男被帶回警局後,警方依妨害性隱私及不當性影像相關罪嫌將其移送地檢署偵辦。案發後,縣府已針對北棟所有廁所進行反針孔偵測,檢查結果並未發現其他異常情況。
屏東警方特別呼籲,廁所、更衣室等隱蔽空間屬於個人隱私場所,不容許任何不當行為侵犯。民眾若發現可疑人士在這些場所逗留或有異常舉動,應立即向警方通報,共同維護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