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賴國彬 陳妍霖 宮仲毅 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52歲王姓男子,三個禮拜前發生車禍,擋風玻璃、車殼板金等嚴重損毀,但他不以為意,甚至還把家當,像是沙發、行李箱、雜物等,用簡單棉繩綁在車頂上,開著破車到處''趴趴造'',讓不少人質疑,這樣還能上路嗎,戲稱根本是''阿北的移動城堡'',因為他經常在中壢、南崁、虎頭山出沒,警方現在依規定舉發,也會加強攔查。
前擋玻璃,整個破碎,引擎蓋、車門撞到變形,連後照鏡都沒了,整台車撞到咪咪帽帽,但,車頂還掛一拖拉庫的雜物、沙發、行李箱,全靠車門把手綁住,看了真的是,哎喲我的媽,重點是,這台車就這樣,在桃園市區到處趴趴造。

有民眾說,「我覺得很像是雲遊四海的遊牧民族,到處旅遊,旅遊達人」;還有人說,「車子有點破破的,小型車這樣子綁,除了違法以外,我覺得也危險」;甚至有民眾認為很誇張,帶太多違規,很危險,如果東西會掉下來呢」。
民眾直呼太誇張,根本就是阿北的移動城堡!有民眾拍下影片,PO上網,還說,看到這輛車,實在佩服!把轎車當貨車開,後輪避震器壞了,質疑這樣還能上路嗎?

只見警方到場勸導,要車主「要注意一下」,警方說,「如果再上路被警察攔到,我們是會開單的喔,還有你車子壞掉你都要修,這個都是束帶綁著,一定綁很久了。」不過車主卻說,「那是三個禮拜被撞到」。
原來,這名車主是52歲王姓男子,經常開著這台車,出沒在桃園市區,三個禮拜前發生車禍,但沒有維修,有網友說,在中壢、南崁看過,也曾在虎頭山出沒,滿車都是雜物,但他的危險駕駛,已經讓用路人心驚驚。
桃園警分局青溪所長林稚軒表示,「該自小客載運貨物方式明顯不穩,行駛時顯有危險,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可處罰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的罰鍰」。
警方強力勸導,強調這樣載物已經違法,還要阿北先修車,後續如果影響其他人,就要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