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我國與中國互不隸屬為客觀事實,且國人不得同時於中國設籍、領有護照。花蓮富里鄉中配村長鄧萬華,因未放棄中國籍遭鄉公所解職;然而,國民黨立院黨團揚言提案,修改《國籍法》對中配參政限制,使其免放棄中國國籍,便可擔任民選公職,引發爭議。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培瑜痛斥,民進黨主張一套法律對所有人,反觀國民黨卻要「一張護照享特權」。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將提案修《國籍法》,欲使中配參政權不受法規限制;換言之,若只有中國籍就不算「雙重國籍」,不用放棄原國籍便可參選我國民選公職,等同於開後門享特權。
對此,陳培瑜指出,根據現行《國籍法》第20條,凡是當選民選公職,不管領有美國、日本、越南或中國籍,就任前都必須申請放棄其他國籍,並於就任1年內提證明,要是未達成就可依法解職,此規定一視同仁,沒有特別針對中配。
不過,國民黨卻想把中配單獨提出,修法明定其「不受《國籍法》規範」,陳培瑜痛批,使舉等同讓中配不用面對雙重國籍、忠誠度衝突,不僅為個案量訂做法律,更把其他新住民視為「二等新台灣人」。
陳培瑜強調,民進黨主張一套法律對所有人,反觀國民黨卻想要「一張護照享有特權」,對於新住民參政空間,台灣可以也應該討論,但前提是「不分國籍來源」,均適用相同國安與忠誠標準,而不是眼下只有政治攻防,將中配推上火線,送給中國籍「特權公職入場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