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少年下跪自打耳光!女法官周靜妮懲戒結果出爐

  • 發佈時間:2025/11/24 14:26更新時間:2025/11/2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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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少年下跪自打耳光!女法官周靜妮懲戒結果出爐

圖、文/品觀點

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周靜妮審案爭議案件,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作出判決,判處周靜妮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此判決結果較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的免職並不得擔任公務員處分明顯減輕,引發司法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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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周靜妮審案爭議案件,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作出判決,判處周靜妮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此判決結果較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的免職並不得擔任公務員處分明顯減輕,引發司法界關注。



周靜妮為司法官訓練所第41期結業的資深法官,2019年審理一名涉嫌毆打父親的少年案件時,當庭命令少年下跪並自打耳光23下,要求少年體驗被打滋味。



審案過程中,周靜妮還以不當言詞恐嚇少年,稱若收容在少年觀護所會遭到「捅屁眼」等性侵害。此外,周靜妮曾因開庭延宕遭社工投訴,竟致電苗栗社會處興師問罪。



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發現,周靜妮在2020年至2021年間累計曠職超過300小時,相當於40多個工作天。期間共有305件案件未處理,其中包含60件攸關民眾人身安全的保護令案件,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



法評會認定周靜妮違失情節重大,建議免職並不得再擔任公務員。監察院調查更揭露周靜妮其他違失行為。



2015年擔任值日法官辦理羈押案件時,在被告未拒絕夜間訊問的情況下,周靜妮未到場訊問,卻以電話指示法警與被告溝通,以允諾交保為交換條件,要求被告同意不進行夜間訊問。



2021年3月為答辯自律案件,周靜妮要求書記官借調少年及家事案件卷證,明知該類案件採不公開審理原則,仍將卷證攜出法院影印,使機密資料有外洩風險。



司法院於2022年2月16日將周靜妮停職,但周靜妮在停職後一個月內未辦理離職手續及移交工作,經法院多次催促仍置之不理,更出言威脅協助移交的工作人員。



監察院認定周靜妮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多項條文及法官法第18條規定,損害法官公正、中立、獨立形象,嚴重戕害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因此提出彈劾。周靜妮在被彈劾前的2022年6月即已辭職。今日懲戒法院宣判周靜妮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判決結果引發法界討論。



資深法界人士指出,此判決較法評會建議的免職處分減輕許多,懲戒法院必須在判決理由中充分說明,否則恐遭外界質疑「官官相護」。周靜妮未到庭聆判,其對判決的看法尚不得而知。監察院及周靜妮雙方均可對此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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