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品觀點
藝人黃子佼涉及持有高達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案件,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個月,二審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判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並須服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第三審。
藝人黃子佼涉及持有高達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案件,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個月,二審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判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並須服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第三審。
根據調查,黃子佼於2014年2月12日註冊成為非法兒少色情網站「創意私房論壇」高級會員,付費下載至少48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檔案標題多顯示「制服」、「運動會」、「國中」等字眼,受害者年紀最輕約僅10歲。
二審判決前夕,黃子佼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已與37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並支付賠償完畢。高等法院考量黃子佼改口認罪、先前未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且被害人均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改判緩刑。
律師劉韋廷於臉書發文分析,二審法官改採《個人資料保護法》判決具有重要意義。他解釋,一審僅針對未成年性影像罪,被害人限於35名未成年人;二審改用個資法後不限於未成年人,黃子佼下載的所有相關性影像涉及2000多人,這些人未來皆可向黃子佼提起民事求償。
律師李怡貞則評論,黃子佼這個緩刑並不好拿,若無全數和解恐怕無法獲得。她指出,二審整體刑度比一審加重,除花錢和解外,還須服勞務及參加法治教育,現實層面的懲罰增加許多。李怡貞表示,緩刑期長達4年,等同賭黃子佼能否在此期間克制自己不再犯。
對於黃子佼在判決前發出律師函一事,李怡貞認為希望這不是試探復出螢幕的手段,並表示不認為還有人想在螢光幕上看到黃子佼。她強調,最重要的是希望所有被害者都能真正得到心理上的安慰。
高檢署表示,收到判決後將研議是否上訴。此案引發社會對於性影像犯罪判刑與緩刑標準的廣泛討論,法界人士普遍認為,雖然黃子佼獲得緩刑,但二審判決實質上擴大了被害人範圍,提供更多受害者求償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