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向暴衝版財劃法說不!政院點6大問題提覆議 卓榮泰:別錯上加錯

  • 發佈時間:2025/11/27 12:57更新時間:2025/11/27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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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向暴衝版財劃法說不!政院點6大問題提覆議 卓榮泰:別錯上加錯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提供)

即時中心/顏一軒、謝宛錚報導

立法院藍白黨團11月14日強勢三讀「暴衝版」《財劃法》修正草案,政院今(27)日在院會中通過《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召開記者會說明時,針對「暴衝版」《財劃法》拋出8問,並提醒恐產生的6大問題。他強調,115年度總預算案歲出及舉債,政院需再各增列2646億,加上原來的2992億,幾乎達5600億以上,已違反《公債法》設定的流量上限15%,無法執行,今日通過之覆議案後會呈請總統賴清德核可後移請立院覆議,請藍白立委別錯上加錯,合理審議此次覆議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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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表示,今日已是政院在過去1年多以來第8次提出覆議案,政院的覆議是基於憲政機關賦予政院的權力跟責任,而且他們每一次提出覆議都是被動的,只有在被動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覆議。

他請在場媒體回憶,上次針對《財劃法》的覆議,政院很清楚地在行政院新聞中心提到公式計算有誤、垂直分配不合理、水平分配不公平,「我們苦口婆心地講了這麼多,但是覆議被否決,造成有340幾億統籌分配稅款因公式計算有誤核發不出去」。

卓揆感嘆,當時的覆議案政院講得非常清楚,可惜立法院不予重視,今日他們再次提出好幾項在這次「再修版」的《財劃法》當中,很錯誤的內容、條文,而且上次的錯誤只是造成離島不公平、垂直不合理、水平分配不公平,但這次的條文修正之後,造成的錯誤更大,會導致中央政府無法編列預算,或者是中央政府「違法編列預算」,這「萬萬使不得」。

卓揆提到,大家會說如果把公務、年度預算削減之後,就能符合《公債法》,但他好幾次請問,國防預算可以刪減嗎?人民的社會福利照顧可以刪減嗎?AI新十大建設的科技預算可以刪減嗎?全國那麼多鐵公路、捷運軌道公共建設計劃可以刪減嗎?我們的教育文化預算可以刪減嗎?新設立的運動部預算可以刪減嗎?未來4年1000億的治水預算可以刪減嗎?0到6歲、0到22歲所有相關生育、養育與教育計畫的預算可刪減嗎?

他不諱言,如果刪減就是明顯產生排擠效用(應),對整個國家向前進步的速度變慢,政院將對不起全國人民這麼辛勤地把國家經濟發展,已提升到一個相當高的境界,台灣從去年、今年到明年的經濟成長率都會是亞洲四小龍之首,但公共、社會福利建設不能落後於其他國家,所以堅持不能依照這樣《財劃法》的修正。

「而且行政院已經提出院版的《財劃法》」,卓榮泰強調,這個版本可讓國民生活品質更均勻、垂直劃分更合理、水平分配更公平、地方自治自主精神更強化,同時可以加強中央與地方的夥伴關係,因為不必受到一般型補助必須侷限在原來設定的金額當中,就可以恢復計畫型補助,也可以在統籌分配稅款當中,挪出更多地方自主財源,讓地方政府可以去計劃該縣市的特色、文化或在地的政策需求,都面面俱到。

同時,卓榮泰說,行政院版《財劃法》的計畫指標上面,不只算人口,還把人口結構分別計算,加重老人及青少年,也不只算土地面積,而是把土地面積的管理成本、產值分別計算,不只算營業稅歸在哪裡,更算造成營業所得、但相對的工業汙染指標。

他認為,在野黨立委當中有某些有識之士,他們清楚政院的版本,私底下都持肯定,但是黨的意思卻決定了他們的行為,這點讓人深感遺憾,只要讓大家有合理的討論空間,就可以把院版《財劃法》清楚送至立院討論,過程中只要大家接受了這樣的原則,認清楚這樣的公式,就可以把試算結果的數字詳列出來,否則現在政院詳列任何一個數字,難免被懷疑這個數字是怎麼拼湊的,一定要清楚這個原則、接受這樣的公式,就可以計算出數字。

卓榮泰感嘆,但上週政院版《財劃法》還是被暫時擱置,連付委都困難,立院要審議預算與法案,有這麼大的權力把政院送去的法案置之不理,如果國家進步是這樣的方式的話,我們深感遺憾,希望大家能合理討論。

針對「暴衝版」《財劃法》恐產生的6大問題,卓榮泰說明,第一,115年度總預算案歲出及舉債,政院需要再各增列2646億,加上原來的2992億,幾乎達到5600億以上,已經違反《公債法》設定的流量上限15%,政院無法執行。

第二,一般性補助不得低於一定金額,而且計畫型補助不得低於一定比率,延續性計畫不得終止變更它的補助金額,確確實實違反憲法第70條本旨,造成立院對政院所提的預算為增加支出的實質效果,侵害政院預算權、政府財政健全及中央施政決策,政院推動起來受到很大的障礙。

第三,規定中央應補助地方政府,把中央的調劑(財政)盈虛的權力,跟實施必要的彈性緊縮,這是過去所沒有的;第四,財力級次是按照舊版《財劃法》的分級,這無法合理反應地方實際的財政能力,嚴重矛盾。

第五,限縮中央減撥、扣抵補助款的情形,中央對地方要有監督權,做得好的予以嘉獎,做得不好應有所適減;第六,中央對地方財政的考核事項不足,且考核規定由政院召開地方首長會議共同決定,試想那樣的情節會決定出什麼樣的結果?「我覺得這是一個極端矛盾且不合理的《財劃法》」。

最後,卓榮泰總結,行政院礙於窒礙難行的考量,也依據憲政秩序,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必須提出覆議案,今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之後,會呈請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也請立法院各位委員先進,能記取上次錯誤的教訓,不要錯上加錯,合理審慎(審視)這次覆議案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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