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現代社會越來越依賴科技,就連汽車駕駛都能使用「輔助駕駛系統(ADAS)」,該系統也已成為許多新車的標準配備。然而,交通部今(27)憂心忡忡地表示,雖然輔駕系統提供的車道維持、盲點偵測、主動煞停等功能,確實可減少駕駛負擔;但部分駕駛人對輔駕功能的認知,仍然明顯不足、或是過度依賴,而有容易分心鬆懈之傾向,恐易造成交通事故。
綜上述,交通部高公局表示,駕駛時若雙手離開方向盤,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爰請用路人切勿以身試法。
交通部說明,目前台灣市售車輛所配備ADAS,屬國際SAE J3016標準之Level 0~2等級,仍屬輔助性質,而非自動駕駛;經高公局整理,仍有6種可能無法正確辨識路況的情境(如:與前車速差過大,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前車突然轉向或切入,行駛路形特殊,大雨、濃霧、強光等用路環境,前車外型特殊),駕駛人應肩負車輛控制責任,不得放開雙手駕駛,並隨時注意路況。
交通部提到,今年9月1日夜間,國3北向203.7公里處有1輛小客車因故障、跨線停於路肩與輔助車道間,結果遭後方開啟ADAS之小客車追撞;即屬於上述「與前車速差過大」、「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之2種情境。以及9月9日下午,國3北向253.2公里處有1輛施工緩撞車於內車道警戒時,遭後方開啟ADAS小客車追撞,則屬於上述「與前車速差過大」之情境。
所以高公局再次強調,輔助駕駛僅能協助駕駛者,而非取代駕駛操作。駕駛人應時刻保持警覺,全程握好方向盤,隨時做好適當的操作,以確保行車安全,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