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東一名在法務部東部矯正機關任職的尹姓公務員,與在當地經營「小吃部」的陳姓已婚女子交往期間,竟共同僱用3名未成年少女在店內陪酒、坐檯並透過直播吸客,其中最年幼者 14歲。案件曝光後,台東地院近日作出判決,兩人均被依「意圖營利容留少年坐檯陪酒」等罪判刑。

判決書指出,46歲的陳姓女子經營小吃部,48歲的尹姓男子則以男友身分在店內協助結帳、帶位及接待,兩人安排3名少女在包廂坐檯,每次兩小時向客人收取費用500 至 600 元不等,陳、尹兩人會從中抽取100到 200 元,其餘視為少女的報酬。

2023 年6月27日店內兩名少女自行開直播招攬客人,被學校老師發現後緊急通報。警方前往臨檢時,看見少女慌張逃出店外躲避;7月5日持搜索票再度上門時,竟在冰箱內發現被員工藏匿的少女,另有少女正在包廂內坐檯。警方同時查扣帳冊、估價單、監控主機等證物。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陳女先前就因雇用未成年陪酒多次受刑事處分,2023 年3月才剛繳完易科罰金,不料又再次犯案,因此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兩人提起公訴。
台東地院審酌後認定兩人犯行明確,尹男身為公務員、月薪約6萬元,卻參與雇用未成年人陪酒,法院 3項罪名合併判處 10 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30 萬元,並宣告緩刑 2 年,且要向3名少女各支付 10 萬元,另向公庫支付 10 萬元。至於有累犯紀錄的陳姓女子,3 罪合併執 1年1個月徒刑,可用 39 萬元易科罰金。全案可再上訴。



















